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
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256号令);
10、《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23号令);
1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
12、《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60号令);
13、《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
14、《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及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
1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
1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17、《国家计委关于核定在建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概算等问题的通知》(计建设【1996】1154号)
18、《国家计委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审批规定的通知》(计投资【1999】693号)
19、《国家计委关于报批项目设计任务书统称为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通知》(计投资【1991】1969号)
20、《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审批地方政府投资项目有关规定(暂行)的通知》(发改投资【2005】1392号)
21、《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基建投资审批综合改革方案的通知》(闽政【2003】3号)
22、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3号令)
2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27号令);
24、《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国家计委第15号令);
25、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重大水利项目建设十项措施的通知(闽政[2012]16号)
26、《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27、《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28、《福建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
29、《福建省水法实施办法》;
30、《福建省防洪条例》;
31、《福建省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安排使用管理办法》(闽政【2001】22号);
32、《关于公布最新省级行政审批清理结果的通知》(闽发改体改【2013】829号)。
33、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
34、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规定》的通知(闽环发[2012]4号)
35、《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第6号令)。
36、《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关于改进中央补助地方小型水利项目投资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农经【2009】1981号)。
37、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38、《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关于开展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农经【2010】655号)。 |